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面向全校教学科研人员公开招标2026年度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招标指南
申请人可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区域协调发展等主题自行申报选题。
二、课题招标说明
1. 课题招标对象:招标课题面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全校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课题申请资质: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鼓励组建创新团队参与申报;
3. 课题申请限额:同一课题负责人只能投标一个选题,且不应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选题;
4. 课题研究期限:本次招标成果统计时间从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根据实际研究进展,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前一个月申请项目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
5. 资助经费标准:每项课题资助金额2万元。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结项要求且无正当事由延期的项目将进行撤项,并收回结余经费;
6. 课题补充说明:根据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成果不得用于学校校级项目(包括校级团队项目)和本校其他科研机构自主项目的结项,学校的校级项目(包括校级团队项目)和本校其他科研机构自主项目的成果也不得用于本次招标项目结项。
三、成果要求
(一)成果形式与结项标准
结项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两项,可以申请结项:
1. 向广东省社科联主管的微信公众号及各类集刊等投稿,且被采纳发表的成果不少于1篇;
2. 在《南方智库专报》刊发且获得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成果不少于1篇;
3. 在《南方智库专报》刊发的研究成果不少于2篇;
4. 在《南方智库专报》刊发的研究成果不少于1篇,且在学校认定的二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成果署名与标注
相关科研成果必须在作者单位中明确标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湾区建设与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实验室、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相关二级单位英文译名对应如下:1. 大湾区建设与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实验室 Key Laboratory of Construction and Regional Coordination in the Greater Bay Area;2. 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 Institute of Studies for the Greater Bay Area。如果无法同时标注两个单位,则优先标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湾区建设与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实验室。
(三)项目一经立项,课题负责人即视为本单位兼职研究员,可能会受邀参与本单位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自愿参与原则)。
四、时间安排
(一)投标者下载附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课题招标应标申请书》,于2026年5月10日下午17点前将填好的《申请书》提交至大学城校区行政楼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414办公室,《申请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校内办公邮箱。
(二)课题组织单位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同意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发送“立项通知书”。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37245
电子邮箱:201120063@gdufs.edu.cn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