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粤商研究中心面向全校及社会公开招标2024年度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研究方向
本次招标设定以下研究方向,题目自拟:
1. 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问题研究
2. 数字经济前沿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3. 区域协调发展路径与对策问题研究
4. 全球价值链与产业集群问题研究
5. 制度型开放与粤商高质量发展研究
二、投标要求
1. 申请人应为高校教师或科研院所研究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 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公认的学术成就,近三年曾发表二类(含)以上论文和主持省部级(含)以上课题者优先考虑;
3. 目前在研的本单位各年度科研招标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申报;
4. 同一课题负责人只能投标一个选题,且不应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选题。
三、研究期限及资助额度
1. 课题研究期限:本课题研究期限两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2. 资助经费标准:采用“1+1”方式进行资助,所有获得资助的课题均可得到1万元/项的基础性研究经费;同时,在两年的研究期限到期后,委托单位对符合约定署名与标注的成果进行统计,对排名在当期获资助课题前50%(含)的项目额外提供1万元/项的奖励性研究经费。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结项要求且无正当事由延期的项目将进行撤项处理。
四、成果要求
(一)成果形式与结项标准
结项成果形式可以为学术论文和决策咨询报告,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或几种成果形式,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可申请结项:
1. 决策咨询报告获学校认定的正省部级采纳批示1篇,或者副省部级采纳批示2篇;
2. 在学校认定的二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者三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3. 决策咨询报告获副省部级采纳批示1篇,以及三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成果署名与标注
相关科研成果必须在作者单位中明确标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大湾区建设与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实验室”(非管理学科须同时标注以上两个单位),或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湾区建设与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实验室、粤商研究中心”(管理学科须同时标注以上两个单位)。相关二级单位英文译名对应如下:1. 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 Institute of Studies for the Greater Bay Area; 2. 大湾区建设与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实验室 Key Laboratory of Construction and Regional Coordination in the Greater Bay Area;3. 粤商研究中心 Center for Cantonese Merchants Research。
(三)项目一经立项,课题负责人即视为本单位兼职研究员,可能会受邀参与本单位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
五、时间安排
(一)投标者下载附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粤商研究中心课题招标应标申请书》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粤商研究中心招标课题应标申请书活页》,于2024年11月30日下午17点前将填好的《申请书》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申请书活页》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交至文后地址,同时将《申请书》及《申请书活页》的电子文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王银亮老师校内邮箱。
(二)课题组织单位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者,签订立项合同,组织开题,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37245
地址:广外南校区行政楼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414办公室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粤商研究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粤商研究中心招标课题应标申请书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粤商研究中心招标课题应标申请书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