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湾区研究机构(2017.6),拥有广东省港澳办合作共建的粤港澳大湾区研究基地(两个之一)和广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各1个,是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依托单位。研究院本着“全球视野、紧跟前沿、深耕研究、服务大湾区”的原则,已成为国家部委和广东省关于粤港澳大湾区的资政服务重要机构,大湾区政策解读和战略推广的重要平台,在咨政服务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被光明日报评为中国“区域和国际类”TOP15智库。长期为政府、领事馆、跨国公司提供大湾区咨询和培训服务。主持“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国家级重大、重点和面上项目30余项,政府与企业委托课题30余项。据南方传媒智库统计,研究院贡献了“粤港澳大湾区”5%的文献,位列文献来源高校第二名(2018.7)。 研究院已主办四届粤港澳大湾区论坛和BATi大湾区科创峰会,多次承担国家和省市领导出访前调研和宣讲任务,多次为外国驻广州领事馆解读大湾区政策,多次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地政府厅局级培训班、中国政府南太平洋岛国培训班、清华五道口金融博士班主讲大湾区课程,多次为高盛集团、安联集团、新鸿基集团、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等著名企业提供顾问服务,多次在联合国世界投资论坛、金砖国家论坛、中新知识论坛、海上丝绸之路智库论坛等大会做主题发言。
一、招收条件
(一)已经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论文已通过答辩;
(二)年龄35岁以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敬业精神,具有与研究项目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
(四)应具备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不可兼职。
二、招收方向
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贸易与投资,金融,世界经济等相关专业
三、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
基础年薪为18万元/每人每年。博士后入站(以中国博士后系统为准)后2年内以我校名义取得高水平成果,相应提高年薪,并从入站时开始补发。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年薪提高至28万元/年:
(1)申请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2)获得国家级政府科研奖或部级政府科研一等奖(前两名);
(3)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2篇一类A论文。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年薪提高至24万元/年:
(1)申请并主持部级科研项目或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项目;
(2)获得部级政府科研奖二等奖、三等奖(前两名);
(3)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1篇一类A论文。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年薪提高至21万元/年:
(1)申请并主持省级科研项目或博士后基金一般项目;
(2)获得省级政府科研奖(前两名);
(3)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2篇一类B论文。
(二)项目资助:
博士后可申报“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其他国家和广东省设立的资助项目,根据入选项目享受相应待遇。
(三)其他福利
1.符合学校过渡房管理规定的,安排博士后住房(按学校规定缴纳房租),住房不足时由博士后个人自行租房。租房可凭租房发票、协议等申请报销(含税),最高报销标准为3000元/月。
2.学校按规定为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学校应缴部分从学校账户支出,不包含在博士后年薪内);
3.博士后子女可按有关规定报读幼儿园、附属中、小学;
4.博士后可申报职称;
5.其他参照事业编制教职工的福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
联系人:吴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36207069、020-39337245
E-mail: gpszk@gdufs.edu.cn、gdccmr@163.com(请注明应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博士后)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510420)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大学城广外校办公楼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510006)